关于开展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4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长治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必须是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的成果,若12月登记的成果没有现刊,应有用稿通知等相关证明,2014年12月因出版原因未登记的也在今年的统计范围之内;
2、所有统计的科研成果(除论著外)必须以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以长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二作者或第二署名单位的不统计;
3、统计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专利及获奖等。
二、材料要求
各类成果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我院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只登记,不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科研处核对后退还。论文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首页;著作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
三、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无特殊理由未按时报送者,责任自负;
2、所有材料请以系部为单位,于12月24日前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因出版原因今年不能统计的成果移至2016年度统计;
4、成果统计所需表格在QQ共享里下载。
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