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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院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为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组成员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现对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所有院级科研项目;
    2、2015年后立项的科研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任务,亦可申请结题。
    二、结项要求
    1、拟结项的科研项目均需填写《长治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方能结题,《结题报告》后需附成果复印件。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及全文,论著需复印封面、本人撰写部分目录及版权页;
    2、院级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年。已到结项时间但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长治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每个项目限期延期一年。
     3、2013年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如因未能预计的原因造成课题无法继续研究或不能按计划进行, 以至不能如期结题的,需提交书面报告,对具体原因做出说明,并填写《长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经审查后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三、其它事项
    1、项目负责人务于6月1日前将填写好的材料(一式3份,正反打印)及相应电子稿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所需表格请从各系部QQ共享下载。
    2、相关表格可登录长治学院科研处网站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