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
和高等学校科技创新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系:
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
项目申报条件、管理及其他事项,见教育厅文件《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4号)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8号)。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2、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基地项目《申请书》须报送一式6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3、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方案、资料准备情况和年度计划。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4、申请者务必于2014年11月20日之前将以上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5、相关表格及办法可登录山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或长治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
长治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